朗读者故乡观后感 1
故乡是一座桥,跨越岁月的羁绊;故乡是一道虹,连接起新旧世界的交替;故乡是一根线,牵引着不管多远的归人――《朗读者》
周末匆匆看了一期《朗读者》,确切地说是半期,只看了前面白岩松和斯那定株的朗读。
朗读前白岩松叙述了他的故乡――呼伦贝尔草原。当他多年以后,躺在故乡满是星星的夜空下,心情是那么的平静安宁。他深情地说:“故乡就是你年少时天天想离开,岁数大了天天想回去的地方!”这句话让我深受震动,人年轻的时候对未知的世界无限向往,随着生活经历的增长,岁月的沉淀越来越多的时候,当你为了生活背水而战,当你被生活压抑的无处安放的时候,总是最先想起那些最美好的时光,人的一生中,大概最数童年幸福了,简单的快乐,简单的幸福,人小欲望就小,欲望小了,快乐就多了!纵使吃不饱穿不暖,几枝树枝,几颗小石子依然都可以开心快乐很久。
上周,我也回了一次我从小长大的地方,我所有的童年美好记忆都留在了那里,虽然沧海桑田,物是人非,但我依然对那里的一草一木,还有那条小河充满的感情,虽然在老公、孩子们的眼里是那么破败不堪,但我依然热爱并喜欢那里,连流动的`小溪水都是那么的亲切,真想再蹲下来,在那水边的淤泥里,挖一眼泉眼。
就像白岩松讲的那样,年轻时一次次的离开,总以为与故乡划上了句号,告了别。成年以后才发觉原来自己就像那高高的飞在天上的风筝一样,无论飞的多高、多远,线轴永远留在了故乡里。离开的越久,对故乡的思念越重。白岩松说草原上十七年,北京三十年,但他从没有觉的自己是北京人。
我觉得,乡情就像是一碗酒,越放越醇。我的两个舅舅,年轻时历经了千辛万苦,终于离开了农村。记得刚出去那几年里,他们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回来,回来时也是对村里的一切充满了嫌弃。姥爷刚去世那几年,他们坟里也没有去过几回,逢年过节都是我妈和我二姨负责上坟烧纸。斗转星移,又十多年过去,刚开始清明节还不是法定假日,两个舅舅就开始每年清明节回来上坟。最近这几年越是,他们的孩子们都长大了,每年带着老婆孩子回来,就连我们那曾经高傲的城里舅妈,仿佛也对老家生出了感情,每年无怨无悔陪着舅舅回老家。可以看得出他们的孩子们是在他们的勉强下回来的,因为从小没有回过几次,这里不是他们长大的地方,自然也没有舅舅们心中的归属感。
听了朗读者斯那定珠的讲述,小时候他的眼睛意外受伤,父亲带他走了五天才走出大山,已失去了最佳*时间。他十三岁离开村里外出闯荡,在他四十多岁的时候,资产五、六千万的时候,决定要为村里修一条出山的路。所有人包括父亲的反对,都没有阻止他为村里修路的决心。
钱财耗尽,历时十年,路终于修通了。父亲多么盼望能坐着他的车,开进村里看一看,但在修通前三个月父亲带着遗憾去世了。
他的这种行为,我觉得很多人不能理解,包括我自己,俗话说:“人挪活,树挪死”可以搬家呀!可他就是想修路。这种执着,源自于一种深藏在骨子眼里的情怀,这里就是自己的家,自己的根。
这时候,我也理解了老公当村长的行为。一件众人眼里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他硬要揽过来。却被人误以为是图名图利,付出的辛苦、钱财都不被人认可。因为一碗水端平,却冤下了亲戚,三、四十年的亲情,成了路人。最后无奈,黯然放下了这副担子。他家亲戚说他图名,要拿他们立威,谁能体会到他的满腔热忱?
观察了好久,觉得小地方的人比大城市里的人重乡情,也许是一种风土人情,也许是由一种难言的自卑转化而成。因而形成了一种凝聚力颇高的乡情。就像从我们这里走出去的人,到哪里也要联络一下老乡。外出求人办事,一听到乡音总觉得熟络些。就连妹妹急性阑尾炎住不了院,最后还要找老乡,才能上了手术床。去北京医院检查,一号难求,也要从老家联系老乡。一句乡音就是最好的联系。亲不亲,故乡人!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故乡的情结,国内有老乡会,国外有唐人街!
朗读者故乡观后感 2
故乡,是起点也是终点。朗读者2的最后一期,看得我感慨良多。这是我第一次看完整期的朗读者节目,也是第一次觉得有个地方有人说出了我一直想的事情。
白岩松开场时说他对故乡的情感,以及一路走来的感受,听他讲的时候仿佛每一句都说出了我的心声。当我十八岁那年离开太和那座小县城的时候,我对自己说以后要出人头地,走得越远越好,最好衣锦还乡。然而,我来了美国之后无时无刻不在思念故乡,思念祖国,思念我在国内的亲人朋友。
小时候牟足了劲想要离开,而现在长大了却想着回去,岁月改变的不仅仅是我,故乡也变了。
我的年龄、阅历、对人生和生活的态度、对亲人朋友的感情都在离开故乡不断漂泊的过程中慢慢改变,最后形成自己的一套说辞。然而故乡变的是什么呢?那一片土地依然在,春去秋来。秋冬萧瑟,灰蒙蒙的天空仿佛就在光秃的树上面。故乡的家也还在,红砖青黛,大门吱呀。但是村里的人我都不认识了,儿时的伙伴也早已嫁了人生了娃,回去的时候再也没有人认得我了。住在家里的人老了,家慢慢变成了房子,变成了没有人住的房子,小时候睡的床玩过的秋千早已不知去处。
人们总是说思乡,但是故乡早已变了,思的到底是什么呢?
人们总是在说故乡,但是那么多年过去了,就算是回到那个地方,除了徒增伤悲,又真的回去了吗?物是人非而已。
其实,所谓的故乡,只是我们度过了一段难忘的生活的地方。在故乡时,我们有倚靠、有支撑,有一群一起长大的朋友,有爱我们的亲人,我们无忧无虑充满了安全感。故乡,就是我们生活再不济,也能心安理得地依靠的地方。但是,我们离开故乡的那一瞬间,就意味着我们与故乡割裂,认识新的人,在新的地方有了喜怒哀乐,或许也有一个家。离开故乡之后,故乡只在记忆里。
朗读者故乡观后感 3
“其实所有的故乡原本不都是异乡么?所谓的故乡,只不过是我们的祖先在流浪的道路上落脚的最后一站。”这是《朝花夕拾》中鲁迅对故乡实在是有趣的很的定义,我们的祖先在最后的流浪下停下了脚步,扎根繁衍,后代兴旺,这片土地便成为了我们的根,我们的脉,融入了我们的血液,也塑造了我们的乡音,久之,这片土地就被叫做“故乡”,是我们割舍不掉,舍弃不了的心头肉。
这个地方,你愿意生在那死在那,但就是不愿意从生到死都在那儿。所以数也数不清的人选择远方,被迫离开这片疼爱的土地。我的父母就是这一代被迫离开的后人,为了更好的生存,他们在异乡打拼、奋斗、继而定居,他们的孩子也只能随父母留在异乡,未曾回到故乡这片温床。不过,我们都好似风筝,可以任意的飞去远方,但仍有人用线拉扯着,风筝再高、再远,都是要回到地面。而我的奶奶就是牵线摇摆的那个人,奶奶拉回了我的风筝,于是我回到故乡,在她的怀抱中度过了我的童年时光,一段念念不忘的时光。
“我温了一壶乡愁,将往事喝个够。”我的故乡在四川渠县的一座山上,交通不便,经济落后,儿时的我走着山路,确实能感受到李白口中的“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的磅礴恢宏,或许这里的险峻的地势就是她贫困的根源吧。但也是这里的贫困,把这个村落的居民都紧紧的缠在一起,组成共同体;也是这里的贫困,造就了这里独特诱人的自然景色,这是一片不被外界打扰、不被侵犯破坏的清静之地。这里的树,绝不会成单生长,都是成排成排,成双成双的生长,绿油油的一大片,令人赏心悦目,流连忘返。把这个被人们遗弃的村庄,渲染的那么繁华,那么惹人爱,好似这儿分布的零星点点的为数不多的土房屋,都显得不是那么的孤单、苦寂了。每座老屋,都被树环绕,被草侵占,使人闯入这块“世外桃源”,颇有打扰了的愧疚之意。更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夜晚,密密麻麻的、漫天遍野的星,亮的近,暗的远,以星为被,包裹着这片土地,让人似乎置身于梦幻之地,感动的直想落泪。在这儿哪有夜晚的霓虹灯,哪来的灯光四溢,只有以繁星为灯,为指示牌,于是在夜晚行走的人们从不害怕、也从来没有迷路过。
白天有成片的绿荫包围,夜晚有漫天的星保护,只能说,这片被遗忘的村庄从来都没有孤单过,也难怪,即使多年后人走茶凉,也有一辈子都甘愿留在这儿的,守护她的子民。
奶奶是风筝的牵线人,牵线人走了,于是我的风筝没了着落,四处流浪,却再也找不到回去的路。就这样,不知有如何的狠心我们便离开了故乡,去了沿海的城市,这座城市都是平地,不是被树海,被山脉环绕,而是被水泥地筑成的道路,高耸入云的高楼环绕,我第一次那么清晰的知道,原来这才是繁华,但我也从来没怀疑过,我的故乡同样繁华,这是大自然给予的另一种“繁华”。后来啊后来,她的怀抱里只留下了几户人家,大爸对她真挚的感情时常触动我的心弦,“这里只剩下老房子了,这些老房子都是无价之宝,是古董,我一直留在这儿,一直守护着她。”朴素的语言却说出如此深刻的思想。
就如《朗读者》中所说的:“故乡是屈原的秭归,那里是楚国宗祖,洞庭波兮木叶下;故乡是卡夫卡的布拉格,虚幻又现实,欲说还休;故乡是木心的乌镇,五十年未闻乡音,听起来麻痒痒的亲切感。而当我们终于不知疲倦,山一程,水一程,渐行渐远才发现,故乡是根本剪不断脐带的血地,断了筋骨,连着血脉。故乡,是起点,是终点,是即便永远回不去,也依然是故乡的,那个地方。”故乡永远是等待游子归依的母亲,不疲不倦,不问归期;故乡永远是游子在外奋斗的动力,建设自己的故乡,也许才是我们流浪的真正意义。
朗读者故乡观后感 4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首脍炙人口的诗出自我国唐代诗人李白之手。每每读完这首诗,我都不禁浮想联翩。
窗外月光明亮,犹如霜花一样洁白。抬起头看着月亮,低下头却又深深思念自己的故乡,这样的心境,也许每个在外漂泊的人都曾经历过吧。今天老师和我们一起观看了一期《朗读者》节目,节目主题正是“故乡”。
一提到故乡,我的心立马就变得开阔起来了,记忆中的人和事一下子变得鲜活起来。故乡远吗?不,他不远。故乡近吗?不,他也不近。故乡,其实就在我们的心里。正如节目开始时主持人董卿老师所说的那样:“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那是一份想念。“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那是一份亲近。“当有一天我们走得太久,走得太远,故乡,就像是妈妈缀扣子的针线,穿透了我的心胸。”本期节目出场的第一位嘉宾是白岩松,他来自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大草原。他谈起自己的故乡时是这样说的:“我在故乡生活了17年才离开家上大学,后来我在北京生活了33年,可是即便是这样,当有人问起,我是来自于哪里的时候,我的回答还是,我来自内蒙。”
可能就是这样吧,故乡有一种魔力,于我也如此,我是从山上下来的,我的故乡在青山,虽然我只在那里生活了三年,但当有人问我来自于哪里?我仍会回答:“我来自青山。”在我模糊的记忆里,青山山清水秀,十分美丽。在我两三岁的时候,我们一家才在上店盖了房子搬过来居住,虽然我在镇上生活的时间比在青山生活的时间多得多,但我知道,我永远都是青山上下来的人,我的故乡就在青山。
我默默告诉自己,以后无论我会到哪里,在做什么,我决不会忘记我的故乡,我会一直记得那句话:“走得再远,也别忘了当初从哪儿出发!”
拓展阅读
1、董卿朗读者第三期观后感
关于董卿对朗读、朗诵关系的观点的看法
朗读者读的是别人的作品与文字,更多展示的是自己的情感和生活;而朗诵者,是有角色感的,您就是书中的那个人,你的喜怒哀乐,要尊重作者的本意,再现文字的精髓。
朗读是向内的,通过阅读极大地丰富自己的内心,遇见更好的自己;朗诵是向外的,我是朗诵者,我在舞台上表达书中的人物与情感,演绎不同的世界与人生!
一舟认为董卿这段关于朗读和朗诵的话,最重要两点是正确的:
1) 朗诵是有角色感的。
2) 朗诵是舞台上表达书中的人物与情感
但有两点是值得商榷的:
1)“朗读者,读的是别人的作品与文字,更多展示的是自己的情感和生活。”
其实,无论朗读还是朗诵,都是既读别人的文字作品,也可读自己的文字作品。
2)说朗读是向内的、朗诵是向外的也不准确。
两者都可向内或向外。
比如课堂朗读、诗人沙龙朗读,都是向外的。
一舟关于朗读与朗诵的区别
一舟曾早年写过《朗读与朗诵的区别》,最近正在进一步深入探讨这个问题。
先发一些主要观点:
1、朗读和朗诵的目的和功用不同,决定了两种表达范式的区别。
一舟认为:人类任何行为范式和目的有关。
刚和一个朋友争论合作人的标准问题。
我说合作和交友不同,所以要求就不同,我们不能用交友的道德标准要求合伙人。
合作的目的是项目目标和盈利。
不能以个人情感喜好为之。
朗读的目的是使听者从声音中学习文章的立意、构思、修辞等,而朗诵的目的则是通过声音*感动受众,得到净化心灵的审美效果。
2、朗读和朗诵是两种语言表达范式。
朗读是转述(张颂语),朗诵是表演艺术。
朗读和朗诵最根本的区别是:朗读者是转述者。他就是他自己,他始终是他自己,他转达作者的话语,或作者所写人物的话语,他不会把自己想象成作者或作品中的人物。这里虽然,朗读者转达作者的文本,转述作者的话一度转述,作品中人物语言是二度转述。公式是:我跟听众说----作者说----某某说。而朗诵者要角色,我是作者,我就是作者写的人物。 我是作者或作品中的人物在说话。
3、朗读相对朗诵来说,没有孰高孰低之分。
二者是平行概念。
如果说说话是走路的话,朗读就是走队列,朗诵则是跳舞蹈。
走队到和跳舞蹈都建立在走路的基础上,都是人体的运动,二者都有可观性和审美价值。
但两者在目的、动作、节律和情感代入和表现上却大不同。
朗读和朗诵也是这样,都是人的语言表达,但在表达目的。表达声音元素运用(字音、气息、形体、场景等),和节奏、语调、语流都不同。
我们不能用队列行进的方式和标准去要求舞蹈,同样也不能用跳舞的方式和标准要求走队列。
不同适用领域的两种范式是平行的,不能说朗诵比朗读更高级,更不能说朗读的提高就是朗诵。
本无可比性!就象不能说东方红舞蹈比国庆大阅兵更好一样!
4、朗诵不是朗读的延伸或高级阶段。
朗读也不是朗诵的基础或初级阶段。
一舟一直认为,朗读、朗诵是两个东西。
把朗诵当作朗读的延伸不仅是错误的,而且对朗诵是有害的。
目前99%以上的学生的朗诵,几乎都是朗读加拖腔。
网络、微信发布的朗诵几乎多半是一字一拍加尾字拖音的形式。
结果是生活感、真情感和音乐感的丧失!
5、从文本层次、受众接受角度看朗读、朗诵的关系
1)文本:文字语言一一意象一一意蕴和情感
2)朗读者:把文字语言变成有声语言,朗读要求尽量原本地传达文本,理解和想象是听者的事。
受众接受、联想、想象和理解中、形成意象和意蕴。
朗读者的个人理解和情感创造性投入声音会强加给听众作品之外的东西。
甚至破坏受众对作品的接近!
3)朗诵者:文字语言变成声音语言,朗诵需要融入投入自我,要有二度创作。
要有角色代入和情感融入。
声音语言本身已包含意象画面感和情感,受众在接受、联想、想象和理解中和朗诵者声音给于的意象画面、情感,共同形成和完成内心的意象、意蕴和情感。
6、由此,朗读和朗诵的字音、气息、节奏、语调、语气、语流的大不同。
两者的副语言和形体语言的差异。
这个问题容后再议。
2、《朗读者》观后感700字
又是开场熟悉的音乐,同样是那么伶灵动耳的旋律。温柔的灯光下出现一个和蔼的舞台。节目一开始仿佛就暗示人们这是一场心灵深处的旅程,那是青春、眼泪、过往以及世界上所有美好事物的交织,当它要来临时,这一切都给我们以亲切的征兆。
我曾以为那些在舞台上呼风唤雨,在电视里颦蹙举眉的影视明星多少都有些攀炎附势,在群众的眼前全副武装,在自己的工作圈里人前人后。也许是我太过于不堪,让我不相信那些外部形象。我心里的演员之所以能称作演员。哪怕是在现实里,他们也或许戴着面具,进行着自己最擅长的事情。
本期《朗读者》中的一位嘉宾演员-姚晨。她一出场便让我想起了那个武林客栈爱憎分明的郭芙蓉。记忆里的印象犹如一股暖流,好像在记忆深处找到的一些欣慰吧。
她的朗诵是《阿长与山海经》,节目泠然的配乐奏起,她翻开了书本。几站灯齐刷刷地对准了她。现场一片宁静,犹如世界诞生前夕一般,神秘而充满期待。也不知何时,她的话语出现,打破这好似延续不绝的静谧。她的声音低沉而有力,仿佛真的带人坐入时光机,带着些灰色,来到鲁迅的故乡,见到南墙边的小镇。看到穿长袍的故人,看到梳着长辫的鲁迅,一起那个穿着素朴,满脸褶皱的阿长。看到到阿长的好,听到阿长的切切察察。最后不禁沉浸于此在“仁厚黑暗的地母呵,远在你的怀里永安她的魂灵”中,穆怀感伤。
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只是在无数个独一无二的长短面背后,我们都有一颗最初善良的心,犹如阿长。在演员姚晨倾情朗读下,我真真切切地走进了一个世界,并总爱沉思每个人的得失,犹如多愁善感的黛玉。我喜欢揣测每一个人,经历地多了。不免习惯成自然。其实那些所谓看透尘俗,患得患失的人。也不过是一个自以为是的阿长吧。
看了这次节目,我更喜爱姚晨了。喜爱她精湛的影视,喜爱她袒露灵魂的朗读,喜爱她真诚洁白的内心。
3、董卿朗读者第三期观后感
这是一个无论音乐、场景还是文字都能让观者产生共鸣的节目,那种感动可以渗透到每一个细胞,当你开始看或听的时候,你的生活即使是一片霾,也会随之而散,阳光立马照亮生活!
本期主题“陪伴”,由“遇见”到“陪伴”,董卿的衣着由粉红色套装换成了一袭白裙,在我的潜意识里,有着这样的解读:遇见,不管是父母与子女的。遇见、还是少男少女的遇见。
如初见桃花,都是激动人心、浪漫而温馨的,所以粉红色是很合情境的;而陪伴,是平淡的,却是人生最珍贵的东西,白裙淡雅而平淡,也映衬了陪伴的形态,无论亲情、友情还是爱情,大爱或是小爱,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陪伴就这样渗透到了生活的点点滴滴。
陪伴,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各种陪伴,无论哪一种陪伴,都是温暖的,杨乃斌的故事最励志,是青年一代向前的动力;乔臻老夫妻的一路陪伴,唐国妹老师的付出,向我们阐述着真爱,不是因为他们的成就或是什么,而是因为他们的爱,他们的相互陪伴。
所有的陪伴,都是因为爱,没有为什么,只是因为你是我的孩子、你是我的爱人。
父母子女一场、夫妻一场或是闺密一场,我们都是用最珍贵的时间来陪伴的,父母从小到大给予子女的陪伴,是最纯粹的;夫妻一场,是亿亿分之一的概率,由遇见到陪伴,时间越走越少。
朗读者,对与老者,更多的是回忆是感恩;之于年轻者,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迷雾中的明灯!
4、董卿朗读者第三期观后感
柯洁献给未来的对手的朗诵,让我印象深刻。他所读的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中惊心动魄的角逐,我觉得象征了未来他与阿尔法围棋的对战,不是你赢即是我胜,正如他之前所放出的那句豪言“就算阿尔法战胜了李世石,但它赢不了我”,自负傲气。不得不说,他的自信与不畏嘲笑值得欣赏。棋艺精湛是他对梦的追求,这很好,为了喜欢的东西,勇往直前,即使是付出努力的艰辛过程,也充满了品味的余地,正应了那句话不害怕不后悔。按照自己喜欢的路活下去才不愧对人生。
程何表达的对自己热爱事物的坚持,不惜以生命为价,让我想起了姚贝娜,也是选择燃烧生命最后一刻来完成价值,生来如同璀璨的夏日之花,来这茫茫人世一趟不虚此行,不管他人为我们叹息了多少次,我们不后悔不放弃,纵然我们终将疲倦无力,仍要用伤痕累累的双手去摘遥不可及的星。我们会害怕自己选择了错误的路,忐忑着恐惧着,又跌跌撞撞的走着,相信总有一天会在这条路上遇到些什么,走着走着,就走出来了自己的路。希望世界上的人们都能敢于追求,不拘于世俗,悟得生命不在于荒废成一片寸草不生之地或空虚成一片摸不着的飘渺,活在他人的眼光里,死时只会带着无限的遗憾撒手世间,却没人会一直敬重着你,你会成为这个世界里一抹可有可无的烟云,眨眼间悄然而逝,万千炮灰中不起眼的一个。
樊锦诗,敦煌的女儿,放弃了生活在北京上海这种大城市里富华繁荣的生活,独自到僻远的地区,默默的为世界文化作出了贡献,甘于奉献的勇气让我十分敬佩,我做不到,我放弃不了,更不能接受自己去那么一个荒凉的地方付出青春年华。
她热爱敦煌莫高窟丰厚悠久如醇酒的历史文化,震撼于古代浩瀚瑰丽的工程,一个在土里的文化,跨越了浩浩荡荡的时空,连接了两个时代相似的灵魂,是灵魂沟通的一座桥梁。
坚持与坚韧的品质是勇气带来的风骨,吃苦耐劳的精神我认为很难得,就像舞蹈训练一样,得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压腿,训练柔韧度,把筋给拉开,所以我一直觉得柔韧度特好的人应该都是心性坚忍不拔的人,同理,能在一个如此不堪的地方甘于付出青春时光与毕生精力,也很值得钦佩。
相比起来,当代社会缺少的的确是这种勇气。21世纪的人吃不了苦,成不了大事,太过享受依赖现成的物质生活,就像已经羽翼饱满却还等着疲惫的父母来喂食的成年鸟儿,迟早饿死在自己的窝里。
看了这次《朗读者》之后,觉得不谈余秀华都是一种罪过。她奇异的声音和头部与她奋力想要表达的样子恰好映衬成情,她说起话来很累,我们听起来也累,然而她内心的声音却在延绵不停的说着,以一种清晰坚定的声音一直源源不断的诉说着。先天给她的好东西很少,让她的人生从一开始就在一个容易自卑的低谷,需要付出很多也许才只能达到普通人的水准。在这种近乎绝望的生命状态中,没有走向那条轻易又危险的道路,而是走向了隐藏在灌木丛中那条通向光亮的路。
其实,世界不是好的也不是坏的,它是一个很客观的东西,就像付出等价努力的两个人不一定都成功,它决定于太多因素,像家世、运气、情绪、社会环境,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5、董卿朗读者第三期观后感
在这个星期,老师让我们观看了*一套播出的《朗读者》节目。刚听老师说完,我很好奇,难道这个节目是一群人在朗读吗?那该多无聊呀!为什么老师会让我们看这种节目?
等看了之后,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并不是我想的那样。嘉宾都是一些知名的人士,而他们的朗读,也不是平白无趣,而是发自内心,充满真情实意。当节目刚开始时,主持人董卿阿姨就简洁明了地告诉了我们第一期节目的主题:遇见。在我心中,遇见这个词是相当平常的,不就是一个人碰见另一个人吗?当我看到一个人时,我才发现遇见没有我想的那么简单。他就是联想集团总裁柳传志,他曾经想当宇航员,可是没能当选。这时他“遇见”了他的父亲,是他的父亲鼓励他,使他从失败的阴影中走出。他选择了新的行业,并且经过多番波折,当上了总裁。
看完之后,我感慨万千:人生是多变的,但有许多人都因失败而沮丧。可他们都未曾想过,或许他们走另一条路,便可登上人生巅峰,可他们并没有这么做,而是选择了放弃,在一条路上跌倒不起。哪怕当不上白领,董事长什么的,只要勇于挑战,不畏失败,总有一条路适合自己。
通过这个节目,我受益匪浅,明白了许多做人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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