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委托合同书范本
制度建设是推动司法鉴定机构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是确保鉴定结论科学、客观、公正的必然要求,是规范司法鉴定管理的核心内容,因此永城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科从以下两方面制度建设:
首先,在原来制度管理的基础上找出管理漏洞,进一步完善了受理案件登记制度、司法鉴定程序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鉴定管理方面的鉴定人守则、鉴定人回避制度、鉴定人出庭制度、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制度,公开办事程序方面的公示制度、鉴定委托人须知、鉴定流程图、申请鉴定提供鉴定材料一览表,司法鉴定委托合同书。同时,制作了司法鉴定文书式样文本,包括受理案件登记表、不予受理鉴定通知书、鉴定委托合同书、委托鉴定材料收领单、制发鉴定书审批表、司法鉴定书式样等多种文本,统一印制了司法鉴定档案卷皮。
其次,强化了对司法鉴定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为了更好的落实司法鉴定的各项制度,根据鉴定机构的执行情况,把监督管理工作的作为工作重点,如执行受理案件登记制度时,登记是否全面、翔实;执行鉴定人出庭制度时,是否履行了审批手续,鉴定人出庭的情况说明是否全面;司法鉴定信息统计上报,是否及时、全面、准确,为商丘市普济法医临床鉴定所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创造了条件,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委托合同书》。 毛伟
.选择是做司法鉴定还是咨询鉴定
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按照司法程序鉴定。委托人提供有效证件、证明或委托函,提供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原件,被鉴定人到场或我所上门采样,采样过程须委托方、被鉴定人、鉴定所工作人员三方监督,照相及按指纹,签定委托合同。出具的报告有两份。咨询鉴定(无法律效力,仅供个人参考):委托人提供有效证件,被鉴定人证件不齐或个人送检样品,照相及无指纹,签定委托合同。出具的意见书一份。
以后要打官司的要选择司法鉴定。两种收费是一样的。
检查时必须真实,客观地反映情况及配合检查.因提供的鉴定材料虚假或者不完全以及体格检查时提供虚假*或虚假制造体征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因其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法医学鉴定目的是提供客观的医学证据,鉴定业务不属于商业行为,甲方对收取司法鉴定费表示理解.
第七条 本案例资料必须留取相关*证据,可能用于教学,科研,如无特殊申明,视为知情同意.
第八条 乙方仅对送检样品及其相关资料负责.
第九条 接受委托后,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并向甲方说明理由:①出现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的;②确需补充鉴定材料而无法补充的;③发现自身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的.
第十条 □复核样保存3个月;□送检样品过少,无复核样;□送检余样返回;□样品不符合要求,结果仅供参考.
第十一条 □甲方申请回避的鉴定人。
拓展阅读
1、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标准版
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我单位现委托 (姓名)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进行_____________设计工作。
该委托代理人的授权范围为:代表我单位与你们进行磋商、签署文件和处理______________活动有关的事务。在整个__________过程中,该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上述授权事项范围内,被授权方通过合法方式代表授权方从事活动的,其法律后果方由授权方承担,否则被授权方任何超越授权事项行事或以不合法的方式行事的,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被授权方自行承担。
代为调查、提供证据;代为出庭;自行和解;接受调解;代为签署有关文书;转委托;提起上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申请撤诉;申请执行。
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代理人无权转换代理权。特此委托。
本委托书在委托期限内一直有效。如需更换委托人,需先行撤销原委托人的授权委托,再重新出具新的授权委托书。原授权委托人在其授权委托书有限时间内签署的所有业务不因授权的撤销而无效。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竞标申请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中固定总价合同中的相关问题及应对办法 工程
1、对于物资、材料价格变动因素对合同总价的影响。物资、材料价格涨跌受市场供需等因素的影响,业主和承包商签约时均无法预知合同履行过程中它们的涨跌。承包商将正常范围以外的波动包括在合同总价,遇价格平稳时会获得一笔意外之财,但承包商可能由于此而不具有竞争力;业主选择低价中标的承包商,而不考虑对承包商在价格正常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承包商无疑承担了巨大风险,遇价格上涨时承包商可能血本无归无法或不愿完成工程,最后业主的利益也受影响,两败俱伤,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中固定总价合同中的相关问题及应对办法》( )。因此双方将材料价差约定在一定风险包干范围能保障承发包双方利益,亦是《合同法》公平原则具体体现。固定总价合同并不是价格根本不容调整,承包商依自己的经验和驾驭建设工程施工的能力在承担了一定风险后,将正常范围以外的风险在业主与自己之间合理分摊,理性的业主是会接受的,当然这需要承包商与业主在合同中预先就允许调整物资、材料的种类、价格标准、调整幅度等作出明确约定;从根本上来说,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应考虑优先适用于履行周期短、物资材料市场价格相对稳定的小型工程,在此类工程中,价格变动的几率和幅度都会很低,业主与承包商由此而引发争议概率也会大大降低,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2、工程承包范围引发的争议。固定总价合同的固定价格是建立在工程合同承包范围和内容固定基础上的,若发生合同承包范围外的额外工程则可以追加合同价款。固定总价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引发的争议,一般的解释原则从宽,因此,对合同承包范围的明确界定对承包商就显得尤为重要。承包商在报价时应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图纸及说明,以免遗漏报价项目及内容,还要对拟建工程可能发生的一切项目和费用作通盘考虑,对项目清单所列项内容不妥或遗漏之处,及时通过质疑方式提出,以避免日后纠纷。
3、工程量的变更。固定总价合同业主为防止承包商故意漏算、错算工程量,往往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允许调增的工程量范围,调增工程量时单价的确定方式,以及超出此范围的处理方法;对于承包商来讲,工程招标实践中,根据业主提供施工图纸和说明,由于投标时间比较短,承包商往往来不及根据施工图精确计算工程量,更多的是凭借经验结合图纸估算,因此漏算、错算几乎难以避免,但应注意尽到一定谨慎义务,否则业主会坚持属于设计中的工程量范围,不予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可见对于固定单价合同争议在司法实践上确立了严格确认的原则,承包商对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应保持清醒的认识,对固定总价合同下的风险因素在充分认识的基础上,承包商应与业主做出明确的约定:①在合同谈判时,应最大努力将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在专用条款23.2中加以明确具体;②风险费用计算方法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亦应明确细化;③尽可能通过合同谈判,将发生概率高、造成损失大的风险纳入可调合同价款的风险范围内,否则应在投标价款中预留适当的风险储备费用。
3、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标准版
第一条为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相关人员申请、签发、使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行为,保障公司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是指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相关人员行使职权或办理公司有关事务过程中必须以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名义为法律行为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其代表公司的权利委托其行使的行为。
授权委托书是指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本部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的名义行使职权或办理公司有关事务的法律文件,是被授权人或受托人的权利证明书。
公司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代表公司依法进行各种业务活动,并有权委托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有关业务人员作为代理人代理进行有关业务活动。
第三条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受托人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名义代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参与诉讼、仲裁及其他业务活动。
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和个人不得以公司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非公司正式员工不得作为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
第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一律采用向代理人签发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表1)的形式。
第五条根据授权事项的性质,公司授权分为一次性职务授权和一事一授的临时性授权。职务性授权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受托人任职期限。
第六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应当符合国*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不得含有任何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内容。
第七条被授权人或受托人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权利范围内诚实并善意地行使该权利。只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载明的被授权人或受托人才能行使该授权委托书所列权利。
第八条被授权人或受托人对在形式或内容上有瑕疵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及时提出意见。
第九条公司证券事务部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管理部门。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实行统一制作、统一登记,统一管理。
其他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和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第十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受托人姓名、职务,委托事项和权限,有效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第十一条因工作需要,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相关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需公司或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时,应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请表(式样见附表2或3)。
申请人应向证券事务部提供以下文字资料:
(一)被授权人或受托人姓名、职务;
(二)能够证明授权委托的事项已由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的有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文件、签报,会议纪要,以及按公司有关规定经过审查的合同草本;
(三)被授权人或受托人的权利范围;
(五)其他办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提供的资料。
以上文字材料由证券事务部进行形式审核、合规审核。
第十二条证券事务部负责制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送董事会秘书呈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及公司印章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方可生效。董事会秘书将生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交予证券事务部后,由证券事务部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
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只在记载的有效期限内有效。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文本上不得有任何修改、涂改的痕迹。
第十四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一般不得使用转授权或转委托方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已注明允许转委托的除外)。确有必要时,申请人应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后,由证券事务部办理转授权委托书。办理批准手续时,申请人应向公司法定代表人提供转授权的事由及附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任职文件)、身份证件等书面资料。
第十五条任何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的改动,都将导致一个新的授权委托。新的`授权委托书应按本办法办理。
第十六条公司对一次性职务授权实行动态管理。在授权期限内被授权人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授权权限随时予以调整,原授权委托书自被授权人工作岗位变动之日起失效。
第十七条被授权人要妥善保管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得出借、毁损、遗失等;出现上述情况时,应立即书面报告证券事务部。被授权人申请补办的,由证券事务部审核后,视情况决定是否补办。
第十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随时通知证券事务部撤回或部分撤回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有人或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将其授权委托书交至证券事务部,由证券事务部在该授权委托书上注明“撤销”字样,并注明撤销日期。
公司法定代表人部分撤回授权委托的,证券事务部应根据授权委托人现授权权限,为其重新办理授权委托书。必要时,原被授权人所在部门(单位)应将撤回情况通知相关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经撤回,其效力则不可恢复。撤回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按本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存档。
第十九条下列情形出现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失效:
(一)授权委托期限届满;
(二)一次性职务授权的委托书虽在授权期限内,但被授权人工作岗位发生变动;
(三)一次性职务授权的委托书虽在授权期限内,但授权权限超出业务范围;
(四)被授权人调出本单位的,自被授权人正式调离本单位之日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失效;
(五)被授权人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自劳动合同解除、终止之日或办理完毕退休手续之日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失效,特殊情况除外;
(六)授权委托人撤回全部或部分委托授权。
第二十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正本由申请人使用或保管,副本由证券事务部留案备查。证券事务部每年1月应将上年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公司文件存档的有关规定交档案管理机构存档。
第二十一条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办法自20XX年7月25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和修订,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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